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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保护流浪妇女儿童 创建和谐平安社会

     我叫杜清秀,现任抚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支部书记,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工作岗位上,整整工作了十九年。这十九年来,我将自己真诚的爱献给了那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献给了维护民生、保障民权、化解社会矛盾的救助管理事业,尤其对救助对象中的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给予了更多的关爱,为救助保护流浪妇女儿童、创建和谐平安抚州积累了一点点经验。
     1988年,我带着组织的重托,来到救助管理站担任站长兼党支部书记,十九年来,为了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我同全站职工一道,心系流浪乞讨人员的疾苦,工作在社会救助的第一线,为创建和谐平安抚州尽心尽力。为了救助尽可能多的流浪乞讨人员,让那些流浪在街头的救助对象能感受到家的温暖,我站干职工逐条街逐条巷巡逻,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无论寒冬腊月,还是三伏暑天,年年月月都是如此。要帮助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可不容易,他们浑身上下臭气熏天,过路人掩鼻而过,可我们得一个个把他们请进来,还得象对待亲人似的给他们洗澡、换衣服,生了病的还得喂饭。为了在站人员的安全,我同职工一道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为了让那些在外流浪乞讨的求助人员能早日回归家庭,我同他们悉心交谈,得知他们家人的信息后,又千方百计帮着他们找到家人,并做通他们家人的工作,把他们接回去享受家庭的温暖。去年夏天,有个80多岁的老大娘,流落街头,身上脏兮兮的,又得了重病,杜清秀把她接进站里,象对待亲娘一样,亲自为她擦洗身子,然后又把她送到市中医院治疗,自己亲自在医院照顾老人,并通知她儿女,老人家的儿女们深受感动,千恩万谢地把老人接回家去了。
     面对以女性为主的无助群体,我主动承担了遭受暴力侵害妇女的保护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妇女提供庇护救助场所,并协助地方妇联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她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让那些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她们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保护及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我市临川区唱凯镇古港村妇女刘琪莲因患精神病,在多次治疗仍未见成效的情况下受到丈夫家庭的遗弃,独自流浪到深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刘琪莲求助于当地政府。此事不仅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当地媒体及当地群众也给予了相当的关心。之后,中央电视台记者、深圳法制报记者、深圳市救助站一行人将刘琪莲护送到我站,希望能与我站一同将刘琪莲护送回家。为了确定刘琪莲具体的家庭住址及家庭情况,我特地与唱凯镇、村干部取得联系,得知刘琪莲的丈夫就在家中,于是带领站内职工将刘琪莲亲自护送到家,并会同镇、村妇女干部一道耐心做其丈夫、婆婆的思想工作,化解他们的矛盾纠纷。开初,刘琪莲的丈夫及婆婆并不愿意重新接受这个存在一定精神疾病的儿媳妇,多方推辞。在镇、村两级干部的协助下,我与刘琪莲的家人从家庭义务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方面多次进行交谈,最后终于得到刘琪莲丈夫的保证,保证不再出现遗弃情况的发生,我才放心地离开刘琪莲家。为防止以后发生小刘受到侵害的现象,我在之后的每个月都定期到刘琪莲家中做一次思想劝导工作,从而从根本上彻底化解他们的矛盾纠纷,保护了她的正当权益。
     流浪街头的弱势群体中的弱者除了妇女就是少年儿童,为了救助保护流落街头的流浪少年儿童,我处处以身作则,对待流浪少年儿童就象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关心备至,耐心教育引导,使之回归社会。不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不论是晴天,还是下雨下雪天,我都定期带领职工们上街进行流动救助服务,对流落街头的流浪少年儿童进行劝告,引导、护送他们到我站接受救助保护。十九年来,由我亲自带入站进行保护救助的儿童达400多人次,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思想上的教育,直到送到亲属手中,无法查清地址的亲自送往市儿童福利院进行安置。同时与他们建立了定时回访联系,进行定期跟踪与帮困助学相结合。去年3月份,临川区温泉乡六岭村儿童余来文流浪到北京,在北京流浪少儿救助保护中心接受救助,我接到北京的通知后,立即带领一名职工赶到北京流浪少儿救助保护中心,将其接回,一路上就象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在火车上,抱着他睡觉,自己整晚都没有合眼。第二天下了火车又立刻送往临川区温泉乡余来文家中,耐心做好其父母思想工作,督促其父母教育好小孩,安排其上学,保证不再出外流浪,在得到余来文父母的承诺后我才放心离开。之后,我多次与余来文的家人联系,了解余来文的情况,得知他已经安心在校读书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到非常的欣慰。去年9月份一个傍晚,公安局110民警护送一名因迷路饥饿而流浪街头、走失小女孩。入站后,我及时进行精心照顾,给她送上热饭菜,经耐心了解,她是临川区长岭乡人。当天下午,我带领几个工作人员将小女孩送往长岭乡找家人,因小孩说不清,找了很久都未能找到其家住地,一直到晚上11点多钟才遗憾地带着小女孩回到站内休息。第二天早上又将小孩送往长岭乡继续查找,经过多次询问村民,最后才找到其家住址,小孩父母见到走失女儿,高兴得泪流满面,千恩万谢。
     十九年来,我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凭着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每位来站的求助人员动之于情,体贴入微,给他们温暖和关心。在思想上启发教育和安慰,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心。为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真诚的爱心,深得救助人员亲属的感谢,并多次评为市级“三八”红旗手。作为新时期社会救助战线的代表,我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岗位上,在流浪妇女和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上将继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为社会的稳定,为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继续努力下去……
 


发布时间:2007-8-3 12:16
信息类别:民政风采
信息来源:抚州市民政局
发 布 人:王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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