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位于江西东部,辖11个县(区),总人口380万,其中农村人口270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多灾易灾,贫困面较大的地级市。2003年以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城乡特困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完善全省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我市积极推进农村特困户救助,到目前全市共落实救助对象34201户、86641人,年发放救助资金1317万元,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把农村特困户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特困户救助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到农村特困户家中,落实增收措施,宣传政策法规,实行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市政府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是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从2003年开始,我市农村特困户救助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每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特别是对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从而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顺利实施。市、县两级财政在十分困难情况下,每年列支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252万元,并确保落实到位。黎川县把农村特困户救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出台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实施办法》,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这项工作,要求全县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村特困户救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今年我市出台了《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了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的主要内容有:种植业及其它家庭经营收入;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所获得的工资及其它劳动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及利息;参加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法定赡(抚)养人给予或应当给予的赡(抚)养费;继承的遗产、遗赠;出租或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因征地拆迁或其它原因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扣除房屋重建等费用支出);其它应计算的家庭收入。
根据《指导意见》,各县(区)民政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均建立了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组织,其工作程序:村委会评估小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情况和上户询问、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评估核定意见,并将评估核定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布;乡镇评估委员会根据村委会上报的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复评,对有争议的问题重新组织调查,提出复评结论,并将复评结果返回到村委会张榜公布;县(区)民政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年法律顾问等部门的人员参加评审,特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派人作专门调查,把问题核实清楚,而后做出评审结论,并将结论返回到村委会张榜公布。广昌县制定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评估核定结论必须经集体研究,不能个人说了算,特别是群众有反映、有争议的人员,必须上户调查核实,并做到谁调查、谁负责,出现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同时该县乡村两级还聘请了农村特困户救助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实施社会化发放。今年,我市积极探索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实施社会化发放。9月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进行管理。目前所有县(区)均出台了文件,年底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具体做法是县级民政、财政、信用社三家联合下发通知,在县级信用联社开设“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专户”,乡镇信用社为农村特困户开设个人户头。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县级财政对上级下拨的和本级列支的救助资金进行变现,并根据县级民政提供的拨款计划,每季度前一个月将救助资金拨入“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专户”。乡镇信用社凭民政所开出的救助资金发放表,把资金划入特困户个人存折,特困户持救助证和存折到乡镇信用社直接领取救助资金。资溪、广昌、黎川、南城、金溪崇仁等县,上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开辟了救助资金拨付、发放的绿色通道,减少了中间环节,资金到位及时,杜绝了抵扣、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现象,特困户按季足额领取救助金,此举深受特困户的欢迎。
四、建立网站,加大农村特困户救助信息化建设力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政务公开,我市建立了农村特困户救助网站。“抚州特困救助”网主页上有基本政策,工作职责,经验交流,热点问答,投诉举报,队伍风采及工作区域等多项栏目。在工作区域中,设立了《农村特困户家庭备案表》,《农村特困户救助季报表》,《农村特困户救助情况(分县)统计表》,工作人员登录网站,就能对《农村特困户家庭备案表》进行输入、更新与存取,季报表和(分县)统计表自动生成,这样便于各县(区)及时统计、上报农村特户救助有关数据,也便于市局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监控。农村特困户救助网站建成后,加快了信息传输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其它业务数据都可以通过农村特困救助网进行发送和接收,实现资源共享。南丰县农村特困救助网开通以来,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目前运行良好。该县将农村特困户救助的有关政策、申报程序等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直接与群众对话,了解群众的需求,同时接受网上投诉举报,使农村特困户救助网站成为联系社会各界,特别是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与纽带。
五、部门配合,制定并落实对农村特困户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今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对农村特困户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特困户,特困群众一次性药费在4000元以上或一年累计药费在8000元以上的,按核定药费10%进行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一般为每人每年4000元;教育救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特困户子女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特困户子女享受学杂费的减免;就业救助农村特困户生产经营达不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增值税、营业税,从事餐饮和食品卫生经营活动的,免交50%的《卫生许可证》初审费;司法救助对农村特困户申请法律援助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简化程序;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在技术培训、项目安排等方面,对农村特困户给予倾斜。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连续两年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接收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捐款61.6万元,帮助308名特困家庭子女圆了大学梦。今年6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民政局联合发起,在全市开展“百万党员献爱心活动”。10月份以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又在全市开展扶贫济捐赠活动,以上所捐款物全部用于帮助特困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总之,我市农村特困户救助通过两年多的运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为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省民政厅于今年3月转发了资溪县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办法,8月份转发了我局《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指导意见》,同时省厅民政工作通报刊发了广昌县农村特困救助规范管理实施办法。我市农村特困户救助的做法,还被省厅推荐到民政部,作为经验材料进行编辑。我们将继续努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把我市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争取尽快在全市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市局社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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