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民政动态 热点关注 政策法规 民政风采 民政论坛 民政工作请您帖
天气预报:
城市低保
救灾救济
农村救助
优抚安置
社会福利
社会事务
村民自治
社区建设
民间组织
区划地名
慈善事业
老龄工作
移民工作
流浪救助
殡葬管理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民政业务 > 工作职能
救灾救济  
工作职能 | 工作动态 | 法律法规 | 政策文件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和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救灾活动;参与建立和发展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工作。
      负责在全市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督促检查县(区)、乡(镇)、村的农保档案管理工作。
抚州民政网©2005-2008 , 赣ICP备05000xxxx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69047 E-mail: 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