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边界线、地名管理的地方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负责承办县(区)、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边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县两级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市城区地名的审核命名、更名,城区街道、路、巷等地名标志的规划、设计。